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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
2012-10-23 13:10   审核人:

安顺学院分工会工作职责

 
分工会委员会是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在基层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依照 《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承担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负责 二级教代会和 分工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
2 认真 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学校的团结和稳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3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积极投身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做好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4 、认真 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种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 ,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5 、关心和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 、加强分工会自身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热心工会工作, 乐于服务,勤于奉献,做教职工的贴心人,团结带领工会积极分子努力把本分会建设成“教工之家”。
7 、落实完成校工会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校工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完成本部门党政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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