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工会工作首问责任制

作者: 时间:2017-12-07 点击数:

一、教职工工会办事、咨询、来信来访,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教职工履行服务责任,必须做到语言文明、规范,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耐心听取教职工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来访教职工明确告知并向有关承办部门人员咨询或咨询后及时反馈给来访教职工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程序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学校党政办联系,向来访人员及时反馈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教职工来电话反映情况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问答;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或属于其它二级部门业务范围的,转有关责任部门办理,不能办理的如实学校党委行政领导汇报。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对教职工反应和咨询的的问题,校工会一时无法作出明确答复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教职工做好反馈工作,让教职工满意。    

、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教职工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提报学校党委给以纪律处分。    

、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履行“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2、教职工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收集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