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紧紧围绕便民、利民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面向公众提供服务、发布信息、受理诉求等职能,多角度多渠道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与形式,在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搭建双向互动信息平台 (一)加强文件阅览中心建设。目前,省、市、县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现行文件阅览中心)98个,收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现行文件约208万余件,电子文件数据28万余件。其中,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收集68个省直单位的政府信息19708件、资料1517册。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以窗口式服务为主,利用多种手段向社会提供高效服务。一是对已公开发行的公报、政报、志书、期刊等资料实行开架阅览;二是开办来函来电查询服务;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逐步开展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四是开展手机短信查询业务。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开通短信查询档案、政府信息目录业务。至2009年底,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共接待利用者2万余人次,提供政府信息1万余件(册)次。 (二)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目前,省、地两级政府、省直50个部门以及71个县级政府依托互联网建立了政府网站。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以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为主要功能,共同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一是省政府网站设置了众多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还设置了省长信箱、政务服务等公众参与平台,提供各类在线咨询及业务办理服务。2009年,省长信箱共办理群众来信377份,收到回复209份;政务服务中心答复群众各类问题2600人(次),每天更新网站信息约70条,中央门户网站每天采用省政府网站信息50余条。二是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等近50个部门通过部门网站,将部门职责、法规文件、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办事流程等公开,部分网站提供表格下载、在线申请、办理等功能。三是全省9个市(州、地)政府网站及71个县级政府网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提供政务服务。 (三)创办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2007年,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政府纠风办等六部门决定在广播电台开办“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过广播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009年,省级政风行风热线“阳光946”陆续与市(州、地)并机直播并逐步向县(区、市)延伸。据不完全统计,至2009年底,节目共播出近250期,省直厅局(含中央在黔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近1500人次走进直播间坐客“阳光946”,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含短信)约1200个,回复率达90%以上,其中有800多个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很好解决。 二、建设并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地各部门积极创立一个窗口对外的政务公开形式和办事机制,通过建立综合或专业的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项目纳入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公开、统一监督、统一考评,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70个县(市、区、特区)已建立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州、地)政府建立了专业政务服务中心。 (二)探索便民利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模式。为进一步向社会提供优质、全面服务,我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型工作方式。贵阳市提出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模式。即在村(社区)设立代理点,明确代理员,群众向代理员提出申办申请并提供申办事项所需材料和费用,登记填写《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承办单》,代理员将相关材料报送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机构,办结后再将办理结果送达申办人的新型工作方式。目前,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模式已在全省各地广泛推行。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及运行,各级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制度。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贵州省行政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制订了《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分厅管理办法》、毕节地区出台了《关于提高机关效能改善发展环境创建六型机关的实施意见》,对各级便民服务机构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强行政审批系统服务功能,拓展为民服务渠道 2008年,按照监察部和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省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2009年12月,省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共有47个省直机关的988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系统监管。其中已有36个单位上系统运行并产生电子监察数据,累计办理业务5254笔。同时,省电子监察系统还将贵阳市、遵义市的62个部门共1373项审批事项接入系统,两市累计上报业务数据16184笔,初步实现省、地两级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 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融入系统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政审批系统服务功能。我省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电子政务平台,开设“贵州省情”、“阳光政务”、“公众互动”、“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等8个栏目,除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统一发布信息外,还实现了部分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互联网申报。在省宗教局网站,公众可以在网上申报该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各业务处室直接在网上进行受理、审核、批准程序,批准情况在省宗教局网站和贵州省电子政务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利用有线电视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我省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大胆创新,利用覆盖全省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在有线电视上设置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结果等相关信息。群众即使不会使用电脑上网,在家通过有线电视就能查询到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情况,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我省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后,将能够实现通过电视的交互查询。 四、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系统适用的2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系统梳理,起草了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等文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和规范。同时召开有法律专家参加的咨询论证会,对《实施方案》和《指导标准》进行研究和论证。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着手建立健全《指导标准》相关的裁量公开制度、行政执法职能分离制度等6个配套制度,以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在本地分别选择了工商、公安、建设、交通、规划局等10余个行政处罚事项多、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各部门通过清理行政处罚主体和依据、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执法决策程序、建立规章制度和行政程序等工作,规范各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行为,并将处罚标准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目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正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