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 文明家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各分工会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各1名,并于11月27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学院工会。
联系电话:2214909
电子邮箱:642242061@qq.com
附件: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 文明家庭工作的通知
安顺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
关于开展评选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 文明家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示我国各族各界妇女及文明家庭的精神风貌,全国妇联拟在201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在2014年5月 “国际家庭日”期间表彰一批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根据全国妇联的要求,经贵州省妇联研究,决定开展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全国三八红旗手9名,按2:1的比例,全省推荐18名。
2.全国三八红旗集体6名,按1.5:1的比例,全省推荐9名。
3.全国五好文明家庭25户。
二、评选条件
(一) 全国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 周岁以上,贵州籍或外省在贵州投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品德高尚, 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 规划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省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副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
7.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参评比例至少占到20%以上;各推荐单位上报的全国先进个人中,专职妇联干部最多1人。
(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 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品德高尚, 无私奉献。
4.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副厅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县以上(含县级)妇联组织不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三)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2. 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3.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低碳节能,倡廉助廉
三、报送材料
1.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实行差额制。各推荐单位要先填报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通过电子版(不需盖章)报省妇联宣传部,经省妇联党组研究确定名单,各推荐单位在接到省妇联宣传部通知后,要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以A4纸打印各2份,报省妇联宣传部。被确定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待接到通知后,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1份(附电子版);反映本人事迹的3—5分钟的录像资料(附光盘);本人两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标准照3张,近期工作、生活彩照各3张(附jpg格式电子版)。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务必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省妇联宣传部。确定人选和集体后正式填写的纸质版,需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妇联宣传部。
2.申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只需按要求填写登记表,通过电子版于2014年2月10日前发至省妇联宣传部。被确定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的候选家庭,除填写登记表外,需准备2000字的事迹材料1份和家庭生活照3张。
3.各地要填报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各地、各单位在推荐省先进个人(集体)时, 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
2.为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请各地在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申报人(家庭)中筛选出事迹特别突出、故事感人的确定为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事迹材料,报省妇联宣传部,以便集中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3.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推荐评选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工作。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从历年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中产生。
有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特别有影响,确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及五好文明家庭的,可推荐1 个参加候选标兵,并在登记表左上注明。
4、各地对所推报材料要严格审核,被确定为参评人选须经本单位认真审核、公示。贵州省妇联宣传部按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贵州省妇联党组审定。贵州省妇联将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2月在贵州妇女网上公示评选推荐名单。
附件:
1. 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名额分配表
2. 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10月30 日
附件1
贵州省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地区及系统 |
全国三八红旗手(18个) |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9个) |
全国五好文明家庭(25个) |
贵阳市 |
2 |
1 |
3 |
遵义市 |
2 |
1 |
3 |
六盘水市 |
2 |
1 |
2 |
安顺市 |
1 |
1 |
2 |
毕节市 |
2 |
1 |
3 |
铜仁市 |
2 |
1 |
2 |
黔南州 |
1 |
1 |
2 |
黔东南州 |
2 |
1 |
3 |
黔西南州 |
1 |
1 |
2 |
省直机关工委 |
1 |
|
1 |
省国资委 |
1 |
|
1 |
省教育工委 |
1 |
|
1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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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省(区、市)
姓 名
单 位
填表时间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制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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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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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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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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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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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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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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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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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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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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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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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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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区 、 市 ︶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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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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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户主 名称 |
|
家庭 人口 |
|
民族 |
|
联系 电话 |
|
家庭 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推荐 单位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
所在街道或者村委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本人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部级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初 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终 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