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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顺学院第二届教职工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回复的通知
2017-03-01 17:03   审核人:

 

教代会各位代表:

我校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40份,这些提案充分反映了代表们对学院的关心和对教职工权益的维护,提案在学院民主管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些提案得到院领导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提案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工会将所有提案送交到各相关部门,目前,所有提案回复都已送回工会。有的提案已在落实,有的正在拿出具体方案准备实施,对有些一时难以解决的提案先进行调研再汇报至校领导,如设安顺学院附属幼儿园、经费返还及使用、扣除行政人员津贴等。

校工会现已将全部提案回复整理完毕,公示于校工会网站及行政楼前公示栏。请各位提案代表在课余时到工会办公室,由工会负责将提案的文字答复材料给提案代表审阅。

特此通知。                                  

                        

                        提案工作小组(工会代章)

                            2017年3月1日

 

 

附件:

安顺学院第二届“两代会”次会议代表

提案的回复

 

    18号提案的回复:

    案由:建议学院将博物馆藏品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计划

    回复:我院2016年、2015年在公用支出中专门列有博物馆开办费 5万元,此项专项每年剩余较大在2016年还剩余3万9千元。由于学院资金短缺,需要合理利用资金保障业务顺利开展,因此确实需要资金投入的地方需要经过部门上报预算。

    40号提案的回复:

    案由:建议学校将估计保护专项经费列入每年财务计划

    回复:我院每年在公用支出中预算有图书经费120万,预算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情况结合学院每年的收入及拨款情况制定,根据各部门需求需要单独列支可以在每年年底时各部门向计财处报第二年用款计划时,单独列项即可。

    31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建立学校调频台,每天让学生可以收听英语节目或普通话节目等”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校当前的广播站,其实质是个大型的扩音器,并未申请开通相关调频台,仅满足于校园新闻广播、播放考试相关内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一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 

    第十二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二)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三)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四)设台(站)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的规定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

    根据上述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如果要建立相应调频台,不仅需要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还需购置相关设备、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引进相关资质人员等,这些工作校团委是无法完成的。

    三、提案人的案由是“提高全校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过关率和普通话水平”,且明确指出“设备购置由英语系购买和管理设备”,建议此提案相关问题由外国语学院做相应回复。

    对第21提案的回复

学生宿舍网络不能使用校内资源的原因:一是由于受到前期学校网络建设经费的限制;二是学生对网络需求的不统一(例如:网络速度、网络资费等),因此未能建设学生宿舍校园网络。目前学生宿舍网络由移动、联通和电信营运商运营,学生自由选择所需网络。随着学校下一步智慧校园的建设,为了让学生能方便访问校内资源和有效管理学生的上网行为,学校将把学生宿舍网络纳入统一规划和建设中。

    “多媒体教室开通网络,校园网覆盖”的回复

除电教大楼3个多媒体教室外,全校其余多媒体教室基本归属教务处及各学院,相应设备管理及维护也由各学院、部门各负责。2010年,学校所有多媒体教室已经校园网络全覆盖,之后在网络中心不知情的情况,被多媒体教室装修完全破坏(如新教学大楼和一号教学楼)。2016年12月经过网络中心的努力,学校多媒体教室网络已逐步恢复。

    对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运动场缺乏相应的健身器材及设施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按照体育学院、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2016年工作计划已对第二届“两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运动场缺乏相应的健身器材及设施提案进行安排落实。目前在田径运动场已经安装大型健身器材肋木架,在学生宿舍七号公寓旁安装全民健身路径器材一套,并以正式投入使用。

    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机构重组,加强管理秩序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校园发展速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快机构重组,加强管理秩序建设”的问题,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场评估工作中,专家组也指出学校存在“组织机构构架不合理”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内部组织机构结构,精机关强教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等整改意见。为此,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照要求,积极思考,已提议学校成立安顺学院内设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对全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进行优化调整。组织部牵头,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学校启动学科专业优化重组工作后迅速推进,该项工作将在2017年落实并完成,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秩序建设。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校园发展速度”的问题,已有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向学校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学校正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校园发展速度不断提高。

    1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定编定岗定员,严格执行工作量制度,实行岗位绩效”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学校对 “三定”工作已做出了安排部署和要求,2016年3月在现行外部、内部环境的情况下,已初步完成具体到校内所属各学院、各处室部门的定编、定岗方案的制定。

因全校“三定”(定编、定岗、定员)涉及地方政府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策,牵涉全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重组、师资队伍建设、干部人事调配等诸多问题,该项工作还有待全校启动学科专业调整重组工作之后进一步推进。目前,在现有状态下,2016年6月,评建办、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通力合作,已完成了教师工作量制定工作,《安顺学院教师基本工作量指导性意见》已发布实施。同时,在2016年12月31日结束第二轮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正启动安顺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该项工作将于2017年初完成,从而实现全校新一轮的“定员”工作,为实现岗位绩效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15、16、1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重新制定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待遇”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学校现行教学人员实行课时津贴、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已运行多年,已实际成为奖励性绩效的主要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科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成为学校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我们将提请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学校实际加强调研,统筹考虑,尽快调整修订、规范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制度,确保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

    2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后勤专业技术人员紧缺。请学校根据后勤实际工作需要,从后勤实际出发,在人才引进和干部配备时向后勤倾斜”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剩编空间较小,不少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缺口较大,加之政府对高校新增人员的政策控制(如工勤技术人员编制逐步核销,不再同意事业单位新增工勤技术人员,现有工勤技术人员实行编制上“退一减一”政策等等),学校每年获批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用编计划只能引进硕士及以上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故目前全校各职能部门全职从事管理、专业技术等工作的人员确实不足,存在大量教学人员兼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现象。如后勤部门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上确有急需,请提出具体需求意见,我们将提请学校统筹考虑,力争有所突破。关于干部配备问题,学校党委组织部会根据实际做出答复。

    3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专职辅导员转岗”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从2008年起,高度重视高校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专门招考了一批学生专职辅导员,初步建立起全校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由于近年来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剩编空间较小,不少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缺口较大,加之政府对高校新增人员的政策控制,学校每年获批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用编计划只能用于引进硕士及以上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故目前全校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人员不足,学校采取了部分教学人员兼职学生专职辅导员的措施,以确保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当前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更需强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因此,专职辅导员转岗问题涉及到学校如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涉及的诸多方面问题。我们将配合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提请学校党委、行政认真加以研究和考虑。

    关于 “专职辅导员转岗”的提案,答复如下:

    按照我们的理解,您的提案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是职业倦怠,二是转岗。1)关于倦怠,我们理解但同时认为这并非辅导员群体或个体所独有。学生工作部门有责任帮助辅导员纾解职业倦怠,但也需要辅导员进一步增强职业认同,同学生工作部门一起努力,克服倦怠、杜绝懈怠。否则即便转岗也会因产生新的职业倦怠而有再转岗诉求。其实,我校是为数不多的专职辅导员既享受岗位津贴又享受专项津贴,还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所以专职辅导员待遇不低于甚至高于相同职级的行政人员。2)关于转岗。从学校大局、学生发展角度看,以及从教育部关于必须整体上保持不高于1:200的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之规定看,保持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是必须的和符合上级规定的,也是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必要前提。您提案中所述本科学历起点的专职辅导员共2批,当初招聘、应聘的即是专职辅导员岗位并由学校明确专招专岗,并未涉及任职时间长、年龄渐长或学历层次提升而须转岗。我们也认为,转岗并非不可,但专职辅导员流转必须以保持辅导员队伍稳定且专职辅导员得到足数补充为前提,从目前看这个前提条件尚未达到。故而我部从管理和用人部门的角度言尚无法同意转岗。另外,由于您提案所述部分专职辅导员属副科或以上职级,从管理权限看,是否可转岗还建议向学校组织部门问询。

    盼我们继续共同努力,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作出更大努力。

    另致提案工作小组,我部门属管理和用人部门,按管理权限,建议将其提案同时提交学校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

    3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变动交通车时间”的提案,现回复如下:

    因我校下午学生上课时间为14:00,为了保障全校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交通车时间只能保证在下午2:00上课前到达。

    5、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及教职工体检”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我校每年均举办文体活动,2016年举办了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田径运动会、拔河、猜谜等学校教师的问题活动。学校两片网球场是面对全校教职工开放的,教职工在工作之余可以到任何一片场地活动,仅需请保安人员开门即可。关于教职工体检事宜,我校教职工有860人,现在执行的是每两年一次教职工体检,2015年全校教职工进行了体检工作,将在2017年4月进行全校教职工体检。

    对第11、14、2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 “公租房分配问题”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目前,市政府在我校修建248套保障性住房,学校新校区的两期工程修建的600余套教职工公租房正在施工建设中,一期300套目前已完9成建设,二期300套正在开工建设,学校将统筹一并分配和租用。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已经进行多次的讨论研究,方案已经于2016学年12月学校第23次党委会通过,待学校一二期教师公租房建设完毕后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分配。预计于2017年底竣工,届时将满足我校教职工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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